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如果想改名的话,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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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想改名的话,应该怎么做?
到当地派出所就可以了,但通过率只有30%。而且改的名字字数不能超过8个。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手工录入户籍的,所以有很多人的名字都写错了,造成户口页上的名字不是实际上取的那个字。
网上流传着一个帖子——“全国最爆笑的人名”,其中不乏史珍香、范剑、范统、夏建仁、沈京兵等名字。看字面意思觉得正常,但读起来很别扭,名字的谐音让这些使用者们烦恼不已。
但通过率只有30%左右。女孩很可爱 却被叫“小赛”(小屎)有一个10岁的可爱女孩,名字里带一个“骞”字,很多人误读为“赛”,于是人们就经常叫她“小赛,小赛”,用闽南话听像是在叫“小屎”。后来女孩的父母听起来也觉得不雅,向所里提出改名,最后得到批准。类似的情况很多啊,还有人叫“杨伟”什么的,也觉得谐音不好听而要改名。一些年龄大的老厦门人,名字用了大半辈子,因为用闽南话一念有歧义也提出过改名申请。比如,一位老太太叫“土标”,朋友们都用闽南话念最后一个字,谐音就好像在骂她“婊子”。另一位老太太当初取名时,父母文化水平不高,直接给她取名“查某”,老人家分不清楚邻居们是真的在叫她,还是在作弄她,后来无法忍受也提出改名。七种理由可以改名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2、改名字需要办什么手续?
公民可以更改姓名。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元建议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3、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会得到通知的。还有就是改名字在我们的现行法律之内,是只能修改一次的。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民
3、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具体操作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4、公民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流程?其它证件需要一并更改吗?
谢谢邀请。樱桃番茄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办法专业回答,因为自己不是属于这个领域的。这边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宝宝们可以参考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而改名字正是姓名权的本质内容之一。但是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有限制公民改名的规定。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严肃性。对符合条件应该改的,公安机关不得阻拦;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应该改。
由公安部拟定的《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变更姓名时要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当轻易给予更改。
(一)这是某市公安局的《姓名变更登记程序规定(试行)》,它明确了公民改名所需的条件,具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改名。
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字的。姓名的内涵及普通话谐音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所谓“公序良俗原则”,即有影射侮辱他人、提倡封建迷信、粗鄙污秽下流、恶意利用、歧视平等公正、敌视社会、丑化美好文明等违背社会公德和优良传统,违背法律法规精神,反社会、反科学、反文明的意识和形式表现。
与一定范围内的本市居民或三代以内近亲属姓名相同易引起他人误解的。所谓“一定范围内”,具体指皆为深圳户籍人口的本单位同事、本校同年级同学,或与社会公众人物相同姓名。
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后,需变更姓名的。
姓名的含义易引起性别特性误会的。
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后变更为中国化姓名的。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变更过姓名的,经监护人同意,可以更改姓名(14周岁以上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二).改名时要提交相关证明
对于符合更名条件的市民,接下来就要面对如何办理更名手续。办理程序还是很简单的,市民只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填写完申请表,并提交户口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申请理由的证明材料,即可回去等候通知。
但公安机关的核实过程就比较复杂,需要1个月的时间。《姓名变更登记程序规定(试行)》要求,派出所、分局、市局都有审查的责任。
按照“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实在无法举证,警方将针对申请内容开展户口调查,其中包括通过数据库查询、上门调查、与当事人见面等多种方式。
现实生活中许多公安户政部门出于管理或其他原因,拒绝办理的情况很多。从法律角度上讲,为公民办理改名字的事宜是一项可诉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你理由充分也的确必须要改名字,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实现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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