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陷阱是什么(生活中最大的“陷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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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中最大的“陷阱”是什么?
生活中最大的坑是什么?其实每个人所遇不同,应变能力也不同,这样同样一个所谓的坑,对某些有能力之人不算个事,对另一些无能力的人却会让人万难通过。比如一个普通商人背上千万的债务而前景无望时心里先自垮塌了,而对于商业大老们来说这点债就连毛毛雨都不是;也同样是那个债,在特定时刻也会把大老掀翻在坑里,就如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绕了半天是想说,生活中最大的坑是:遇到完全沒有底气越过的险境。或者用一句老话形容,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这种险境往往让当事人还没过时就先自惊心动魄! 谢邀!
2、购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六大陷阱是什么?
第一大陷阱就是“只准结婚,不准离婚,将爱情进行到底”。落不落订,主动权在你置业者的手中,落了订,你就不得不订预售契约,订了预售契约,你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反正从落订那天起,你就娶定了那套房子————哪怕它一而再再而三推迟“婚期”,哪怕它“花容月貌”变“残花败柳”。笔者采访中了解到,置业者关于这方面的官司差不多遇打必输。所以购房者一定要特别珍惜落订的权利。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所谓“青山”又分为“小青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大青山”(现楼),怎样才可以放松呢?现楼容易理解,为什么见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可以放松呢?按现行规定,发展商要想拿到预售许可证,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定协议,从而使其售房资金受到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大陷阱就是“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比如“购房送全屋豪华装修”、“送全屋高级家私”“购房返租”等这一个个貌比西施的“林妹妹”让人想入非非,占有欲强烈,买房“色心”大动。不过千万不要高兴过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用说秀色可餐,兼得“美人”归。有时只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如“购房返租”,它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如果房子能租得出去,如果租金很高……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这个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就会摔得支离破碎。这令人不由想起网络作家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里的经典名句: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不知发展商是否向痞子蔡学了一手?不过对置业者来说,不管发展商是学了一手还是学了二手,都不是主要问题,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对付防范这一“美人计”,而不致使自己色财两空?不才班门弄斧,抛砖引玉向各位置者进言,置业者要“不以物喜,不以自己悲”、眼不馋,心不贪。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分钱一分货,该是自己的要尽力争取,只要抱着这种心态,“美人计”难有市场。
第三大陷阱就是“连哄带骗、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是指“补充协议”(发展商与购房者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的副产品),这个“天子”是发展商单方面拟就,只对发展商一方有利。许多置业者不知其所以然,“蒙查查”地就签了,待“东窗事发”才喊爹喊娘,大呼上当。应招妙方是反客为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发展商要你一心一意“将爱情进行到底”,那你就“只要合法妻子,不要非法二奶”。只认准格式契约(国家主管机关制定),非格式契约不签。
第四大陷阱就是“偷梁换柱、上屋抽梯,摆空城计”。为了促销,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是如何小桥流水,如何天人合一,配套是如何齐备,如何让人流连忘返,反正发展商绝对不会脸红心跳,比之摆空城计的高手————诸葛亮的心理素质,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是现实不是那么一回事————到了交楼时,让人不由感慨世事之无常,承诺之缥缈。但是这些又不写在合同里面,没有法律效力。有时候,盖房之时,你确实看到大片绿茵草地,等你住进去后,才发现窗外的景观变成了工地。于是你终于论证一个道理:眼见为虚的事在世上也并不少见。那么又有什么样的杀手锏让购房者眼见为实呢?区区不才,但还是斗胆献上一言,落订之前不妨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核实,那才是眼见为实。
第五大陷阱就是“先声夺人,走为上计————夹生饭煮了喂你吃”。发展商的房子看上去是盖好了,但质量可能很不怎么样,可能通不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但为了掩盖丑陋尽快销售,发展商就会火速发出收楼通知书催你收楼,同时还大言不惭宣称:提前几个月竣工。按有关规定,“房地产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无异是一锅夹生饭。但是根据契约自由、意见自治的原则,你收了楼,就视为对该楼质量的认可。对付发展商这一伎俩的绝招是“隔岸观火————不见体检证不办结婚证”,只有这样才避免断子绝孙的隐患和羞见列位祖宗的尴尬,才不至于让爹娘牵肠挂肚。在收楼之前,先要发展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一般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证件齐全了,你再收楼进入洞房不迟。
第六大陷阱就是“混水摸鱼————趁黑推你入洞房”。发展商往往先让你在收楼的文件上签好字,再给你一张纸条,叫你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当你进得房间,才发现玻璃门有裂痕,电线不翼而飞,你找物业管理处,他叫你找发展商,你找发展商,他说已不关他的事,自己被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处耍太极,玩得团团乱转。为了避免这种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的头晕脑胀,你的唯一选择是“先相亲再迎亲”。也就是说,签收楼文件之前,先揭开“新娘”的红盖头,看一看“新娘”是否五官端正,只有这样才不至让无良发展商有机可趁。
3、修昔底德陷阱是什么?
自2012年起,国际媒体在讨论国际关系问题时,开始出现一个名为“修昔底德陷”(Thucydides's Trap)的说法,一时风靡国际媒体界、舆论界和政治界。那么,修昔底德陷阱的含义是什么呢? 修昔底德像修昔底德(Thucydides,约公元前460-前400/396年)是古希腊著名学者,其著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有学者翻译为《战争志》),被认为是开创了西方史学、文学和政治哲学的重要传统,修昔底德本人更是被后世学者称为西方历史学的重要创立者。修昔底德是古希腊世界雅典城邦的贵族子弟,曾担任雅典将军。《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主要内容是绵亘古希腊世界二十七年,经历开战、议和、间歇多次的最重要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交战的双方是拉栖代梦人主导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和雅典这两大集团。拉栖代梦人(斯巴达)是希腊诸城邦中老牌的霸主,主导着重要的伯罗奔尼撒同盟。而雅典在希波战争结束后,大力发展海军,一跃成为希腊第一海上强国,同时在希腊陆上展开攻势,控制了提洛同盟,史学家称为希腊帝国。两大集团在多方面爆发了重要的冲突。公元前431年,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公元前404年4月,雅典在实际上沦为斯巴达的附属国,伯罗奔尼撒战争以雅典人的彻底失败告终。约2012年,国际媒体开始大量使用“修昔底德陷阱”,用古希腊历史上新兴的雅典帝国挑战老牌霸主斯巴达人最终惨败的史实,来形容现代国际关系中,一个新兴的强国在挑战旧霸主的固有秩序时,双方不可避免地会爆发战争。随后,国内外有一些著名的国际关系学者和历史学家如郑永年、金灿荣、钱乘旦等人将“修昔底德陷阱”这一概念比附现代国际关系中的中国(新兴力量)和美国(老牌霸主),纷纷撰写文章讨论如何“避免”、“破解”或“超越”“修昔底德陷阱”。2014年开始,这一概念多次被国家领导人使用,引起了重大的政治反响。实际上,历史学家指出,这种看法有几个重要的问题:第一,修昔底德本人从未提出甚至反对“两强必有一战”之类的普遍断言;第二,虽然修昔底德的著作是伯罗奔尼撒战争最重要的史料,但毕竟只反映修昔底德的个人看法,并不意味着就是史实的全部;第三,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发生距今有2400多年,其爆发的时代背景和今天后冷战时代的国际关系有着天渊之别,实在不应该轻易比附。参考文献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徐松岩译